联社所属各企业:
现将《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观看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片的通知》(厦经信运行〔2015〕20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做好相关宣传推广、订购和组织观看,并于2015年7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报送联社资产部。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观看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片的通知
厦门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