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社所属各企业:
现将《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厦经信运行〔2015〕2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总结请于8月25日前报送联社资产部。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