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社所属各单位:
现将《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工作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厦经信运行〔2015〕280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迎检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工作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
厦门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
2015年8月13日